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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萍工作方法研讨会在泰举行王胜俊发来贺信沈德咏周泽民林祥国公丕祥张雷出席
作者:  时间:2010-02-24   来源:泰州新闻网
    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陈燕萍工作方法研讨会昨天在泰州开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发来贺信,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到会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主持开幕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市委书记张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等出席开幕式。
    王胜俊在贺信中说,举行陈燕萍工作法研讨会,对深入推进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陈燕萍同志将党的群众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规律有机结合,总结出一套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为核心内容的工作方法。这一方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广大法官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实践成果。研究和推广陈燕萍同志的工作方法,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悉心学习研究陈燕萍同志工作法的精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以严明的司法作风和优异的司法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沈德咏在开幕式上说,总结陈燕萍工作法,其实质就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审判实践中,把群众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陈燕萍工作法就是对司法人民性最生动的实践说明,也正因为陈燕萍工作法处处体现着司法的人民性,才获得了旺盛的生命力,这也是我们研讨和推广这一工作法的价值所在。陈燕萍工作法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不仅仅只是一种司法方式,也不仅仅只是一种操作技术。我们研讨陈燕萍工作法,不仅要探讨工作法包含的审判技巧,更要善于把握其思想精髓;我们学习陈燕萍工作法,不仅要学其形,更要学其神,要全面学习陈燕萍工作法蕴含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职业道德和司法作风。
    林祥国在致辞中说,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陈燕萍同志长期扎根基层,始终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模范地履行着人民法官的工作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审理的3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要学习她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学习她调解为先、和谐执法的科学方法;学习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推动全省政法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张雷在致辞中说,市委对陈燕萍这一全国重大典型高度重视,作出了在全市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通过学习和宣传陈燕萍同志,让更多“陈燕萍”式的党员干部竞相涌现,让先进典型的精神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成为把泰州建设得更加美好的强大动力。陈燕萍工作研讨会在泰州召开,必将对我市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对泰州各项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极大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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