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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法辉映曲直可鉴专家学者、劳模代表研讨陈燕萍工作法
- 作者: 时间:2010-02-25 09:09:43 来源: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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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至24日,全国近百位知名法学家、法官和劳模代表齐聚泰州,深入探讨、总结陈燕萍工作法。目前,陈燕萍工作法正向全国各级法院推广。 陈燕萍扎根基层14年来,共审理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受到法学界和司法界的广泛关注。去年底,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南京大学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和部分法官参与的研究小组,共同研究陈燕萍的大量案例,概括出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为主要内容的48字陈燕萍工作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给陈燕萍题词:“曲直可鉴”。 此次研讨会不仅有专家学者出席,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等法院系统的全国模范以及张云泉、江鹰、邓建军等不同行业的劳动模范也在会上作主题发言。研讨会围绕陈燕萍工作法的实践价值、法理价值、时代价值三个主题展开。 “陈燕萍工作法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注入了时代精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主旨发言中说,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了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以“群众”二字为核心内容的陈燕萍工作法,继承和发展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了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时代价值。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马锡五审判方式所强调的走群众路线、注重调解、方便群众诉讼的精神实质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值得并且需要我们去总结、继承和发展。陈燕萍工作法不仅体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精髓,而且根据审判工作实际把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传统与审判工作客观规律结合起来,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 “我和陈燕萍有着相同的在基层法庭工作经历,对陈燕萍的办案方法有着更深的感触和感悟。”全国模范法官、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金桂兰认为,陈燕萍办案方法既凝结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基因,又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符合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践性。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旺洪认为,陈燕萍工作法,是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时代条件下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有益实践,适应了时代对基层司法工作的要求,回应了时代对基层司法工作的挑战,践行了党的司法的群众工作路线,把握了有中国特色基本司法的基本规律,解决了当下司法公信力不足的时代课题,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蕴含了丰富的法理内涵。 全国劳动模范、省信访局巡视员张云泉说,陈燕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政法系统党组织长期狠抓队伍建设,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对法官队伍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严肃工作纪律等制度建设的成果体现。陈燕萍工作法是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在办案全过程的体现,是法学理论和党的政策结合运用的产物,是以人为本、真诚为民、无私奉献的感情颂歌,是立党为公、廉洁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写照,也是努力学习、精通业务,运用优秀民俗辅助化解矛盾的创新尝试。 “陈燕萍精神是一种坚守平凡的伟大,同时又是一种在平凡中坚持创新的精神。”全国劳动模范、常州黑牡丹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邓建军说,陈燕萍的执法动机是司法为民,执法实践是创新方法,执法目的是促进和谐,判决的依据是让法律闪烁着人性的光芒,她的工作方法颠覆了人们心目中传统法官的形象,法官不仅是“铁面的”,而且是有情的。作为企业工作人员,要将陈燕萍的这种创新的工作方法举一反三,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大力实施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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